电气防爆安全检测属于安全规范,不属于法律法规,不具有强制性,也就是说使用中的防爆电气定期检测不是强制性的。
依据AQ3009-2007《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》(2008年1月1日实施)第七节规定: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应进行初始检查和定期检查。检查需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,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。企业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,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
但是,作为跟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防爆电气设备,稍微不慎,就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灾难。因此,这也是各个地区的安全生产部门密切关注的。
一般来说,作为使用方,为了安全生产,也是必须定期对这类场所进行安全检测,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。
因为,实际很多情况是,所谓的防爆电器并没有防爆合格证或者防爆合格证过期、造假等,铭牌跟防爆合格证不一致,防爆型式选型不符合、气体防爆电器设备和粉尘防爆电器设备混用,防爆电器安装的布线不当,线路不接地,在隔爆外壳上打孔、安装按钮引起防爆失爆,防爆电器长期受腐蚀、高温、激烈振动等。
对在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进行防爆现场检查,不仅仅是安全生产部门的要求,更是企业对自身的生命、财产安全的重视。